根据学校“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‘我最喜爱的教师’评选活动的通知”,经学院评审组研究决定,我院评选的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
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承担本科教学满3年(含3年)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。
二、 评选条件
按照学校的通知执行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候选人选推荐
根据通知要求,确定满足评选条件的教师共11名。
(二)评选方法
组织2017级各专业全体学生进行投票,投票以班级为单位。由于各教师授课班级不平衡、各班级人数不一致,因而将各班级投票结果按50人的标准班进行折算,根据折算后的排序结果确定预推荐的教师人选。
(三)审核与推荐
学院评审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。公示无异议后,候选人员填写推荐表,报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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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7月12日